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特殊教育(670118K)
专业群:学前教育专业群
二、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高考学生
三、学制与学历
三年制大专学历
四、职业面向(职业岗位群)
应用型人才——各级特殊教育机构教师
1.0—6岁的特殊儿童融合教师;
2.7—12岁小学阶段特殊儿童资源教室教师;
3.特殊教育学校生活教师;
4.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
5.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工作人员;
五、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专业定位
立足内蒙古,辐射全国,培养具有浓厚特殊教育情怀,适应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专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特殊教育事业,专业信念坚定、人格健全、品行良好、知识面宽泛,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掌握一定的特殊教育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与实施特殊儿童教育教学活动能力的专科层次特殊教育工作者。
(三)培养规格
1.关爱儿童,尊重儿童的权利,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儿童,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关注特殊教育的新理念、新动向;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具有终身学习的主动性;
3.掌握各类特殊儿童教育的基本理论与知识;了解不同类型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具有观察分析特殊儿童行为并予以指导的能力;
4.具备一定的鉴别与评估特殊儿童的能力;
5.具备设计与实施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能力;
6.具备组织与实施特殊儿童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并具备组织与实施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活动的能力;
7.具备与特殊儿童家长沟通的能力以及指导特殊儿童家长开展教育活动的能力;
8.具有初步的自主学习、反思和专业发展的能力;
9.具有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
10.具有艺术欣赏与艺术表现的能力。
六、毕业要求
1.热爱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特殊儿童,尊重特殊儿童,掌握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具备以立德树人和依法执教意识,志愿做特殊儿童看护和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2.具备相关科学知识基础,具有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掌握特殊儿童身心发展和教育的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
3.掌握特殊教育教学育人的基本方法和策略,具备较为扎实的特殊儿童保育和教育技能,具备较强的观察与分析特殊儿童发展、规划与实施一日生活、整合与利用教育资源、组织与评价教育活动以及建立同伴师生关系和为人师表、发挥自身榜样作用的能力。
4.了解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掌握反思和批判性思维方法,具备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的意识。
5.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具备初步的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并获得相关等级证书;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良好的生活卫生和体育锻炼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七、毕业条件
(1)必修课程(汉授)学分135(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选修课程学分14(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毕业必须获得学分149;
(2)实习成绩合格;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八、职业证书
(1)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合格证书;
(2)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3)十项技能考核合格;
(4)获取幼儿照护初级证书、保育员、育婴师、心理健康咨询师、早期教育指导、蒙台梭利教学技能、奥尔夫音乐教学技能等相关教育技能证书;
(5)全国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B)合格证书;
(6)计算机二级证书;
九、课程设置及要求
(一)公共基础类课程
本专业设以下公共基础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生心理健康、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创业指导、形式与政策、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体育、体操、军事理论、劳动安全教育、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等。
公共基础课程说明
(二)专业(技能)课程
本专业设以下教育类课程:
特殊卫生学、特殊心理学、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概论、教育心理学、幼儿文学与指导、教师口语、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智障儿童康复教育概论、自闭症儿童的教育与干预、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特殊儿童教育诊断与评估、情绪与行为障碍儿童的发展与教育、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理论计划及实施、特殊教育研究方法、钢笔字、毛笔字、教育见习教育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教育类主要课程说明
艺术类课程说明
艺术技能课包括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与幼儿歌曲演唱、钢琴与幼儿歌曲伴奏、舞蹈基础与幼儿舞蹈、美术与幼儿美术、幼儿手工制作、幼儿简笔画等。
十、集中实践教学模块具体内容
开设专业实践课的目的旨在通过一体化、多样化的实践模式设计,帮助学生获得教育实践的体验与经历,促进学生将专业理论知识向专业实践能力的转化,逐步形成幼儿教师职业岗位的综合素养。专业实践课主要是由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两部分构成。具体包括军事训练、入学教育、社会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师教育综合技能考核、毕业论文(设计)七部分。
(一) 校内实训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其专业课程中公共基础课、教育类课程的综合实训比例应不少于总课时的30%,专业技能课的综合实训比例应不少于总课时的70%。在编制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时,应明确标明实训内容在课程中所占比例,并详细说明实训项目的目标、内容、场地与设施、实训项目的设计要求以及采用的考核评价办法。
专业核心课的实训环节设计应与学生的见实习、毕业实习相互呼应衔接,将校内模拟实境的实训内容延伸到校外职业岗位的实践体验中。
(二)专业见、实习
学生的专业见、实习等教育实践活动由学院统一组织在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完成。见实习任务依据专业发展目标按职业见习、课程见习、教育实习、综合专业实习和顶岗实习等五个层次递进实施,使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逐步提升。
十一、实施保障
(一)专业教学团队
本专业需要具有一支专业的、年龄结构合理的、学科分布均衡教师队伍。教师学历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全部(或大部分)具有硕士及博士学位。教师学缘构成科学,不仅可以使学生得到全面地培养,还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与影响,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通过“青年教师导师制”、青年教师岗位培训等长效机制帮助年青教师更快地发展与成长。
(二)教学设施
本专业为保障专业办学特点与教学质量,配备了足够的舞蹈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练琴室、声乐教室、书法教室、美术与手工教室、计算机信息化教室,组织大型演出活动的多功能会议厅以及礼堂等。所有教室均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以满足教学和实践的需要。
(三)校内实训室
为了保证专业实践的要求,校内配备学前教育综合实训室、特殊教育综合实训室、心理实训室、微格教室、现代教育技术实训室、幼儿园手工实训室等校内专业实训条件,主要设施设备及数量见下表。
(四)校外实训基地
本专业已建立2所签约特殊教育学校作为校外专业实训基地,并和天津市宜童自闭症研究服务中心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和校外实习基地通过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职责任务,保障学生见习与实习质量。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同对实习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将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指导、管理及实习成绩的认定工作,并且有选择地从中接收毕业生就业。
注:教学环节、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学时、学分分配表参见附件表1—3
表1:教学环节分配表(单位:周)
表2:三年制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一览表(汉授) (学前教育系 制)
备注:
(1)《形势与政策》前5学期各8课时;
(2)《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第四、五学期1课时/周;
(3)《学前教育学》和《特殊教育学》的具体课时安排:《学前教育学》,前9周,2课时/周,共计18课时;《特殊教育学》,后26周,2课时/周,共计70课时;
(4)《特殊教育研究方法》和《毕业生论文设计与写作指导》实际课时安排:第四学期开,《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前15周,2课时/周,共30课时;《毕业生论文设计与写作指导》后3周,2课时/周,共6课时,共计36课时;
(5)乐理和视唱第一二学期必修课,声乐、钢琴、舞蹈第三、四学期为必修课,第五学期为选修课;
(6)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2周,其中入学教育不占课时,和军事训练活动进行;
(7)教育见习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料要归档,时间为2周;
(8)在第五、六学期,由学生所在系部组织教师进行指导,学生的论文(设计)及资料要归档;
表3 学时学分统计表
表4 综合素质类课程、艺术类课程、教育类课程占总必修课时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