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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它无“侍”有“恐” -- 浅论校园集团暴力(教学案例)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0-18      浏览量:

毋庸置疑,暴力已经成为当今校园的最大顽症之一。这个本属于犯罪或战争的词语却屡现于校园生活的词典,颠覆了人们校园本是宁静之地的传统观念,点燃了人们对学校教育的深切担忧和沉重思考。

2012年12月,某中职学校中专二年级3班的女生李某与同班男生王某因教室值日发生争执,李某随后有意识地把此事告诉了同校一年级的男友刘某,当天下晚自习后,刘某带领本班七名同学于校园内挡住王某及其三个同伴,一阵痛打,直至王某等人血流满面才离开。当夜十二点,王某心有不甘,认为“高年级被低年级打就是耻辱”,并得到了二、三年级学生的极力支持,于是,一呼百应,三四十号人马杀向刘某宿舍,对刘某及其舍友一顿暴打。正当校方调查时,当周周六,刘某又叫来七八个社会涉黑人员于校园门外欲伺机报复王某,未果。周日早晨,刘某在餐厅二楼偶遇王某所在3班班长辛某,瞬间敌意顿起,故意用肩膀撞倒辛某,辛某与四名同伴对刘某当场殴打后逃往本班教室,刘某马上纠集一年级同伙十几人,一路从餐厅往教室追打辛某,并在途中连续殴打了三名3班的无辜学生,3班男生得知消息后,不问青红皂白,抄起板凳、扫帚等物冲向刘某班级,与刘某所带领的一年级二三十人乱打作一团,场面十分混乱和危险,幸好安保人员及时赶到,才制止这场厮杀。事后,校方做如下处罚:刘某停课一周,辛某停课一周,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其他随从人员皆作书面检查。(注:没多久,以刘某为首的一年级男生再次和二年级男生打群架。)

这是一起典型的以集团或集团的威力为背景而发生在学生间的校园集团暴力事件,动因依次为:校园爱情(李某告诉男友)---校园传统(高年级被低年级打就是耻辱)-----校园复仇(纠集社会涉黑人员)------校园义气(3班男生群体出动),显著特征是集团出动,人员庞杂,不择手段,后果严重。学校的处理有得有失:停课,批评,检查,这些就事论事的常规做法只是暂时制止了事态的延续,震慑了想继续读书的学生,而对于那些根本不怕退学的学生则威慑力不大,他们仍然贼心不死,良心未醒,我行我素,暴力依旧,成为校园集团暴力连锁反应的罪魁祸首。本文案例的后续发展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点。因此,我们不但要慎重处理此类事件,更应挖出根源,防患未然,避免二次伤害。

那么,这起校园集团暴力事件的根源是什么呢?

在调查中,学生们承认是因为爱情、传统、复仇和义气。也有专家归因为社会治安混乱,学校教育失误,家庭教育真空,学生心理缺陷等。如果认同前者为事件根源,显然挖掘太浅,因为在施暴者看来,他们就是为此而去的,我们的处理思维就会被限制在批评、停课这些效果灰暗的常规做法上;如果认同后者为事件根源,似乎挖掘有些远,因为我们一时半会挑不出直接有效的办法来对号入座,等到分析出办法来,却是木已成舟。况且,据调查,本文案例中,当地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学校品德教育抓的很紧,施暴者父母健在且家庭幸福,学生们心理也都正常,我们又该如何解释这些肆无忌惮的施暴者,又怎么解释同等条件下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显然,在学生和专家的归因之间,还存在一种中间地带的强大而神秘的力量,它是施暴者的心里底气,它让施暴者对同学间的手足之情置若罔闻,对学校的条令法规不屑一顾,对家人的期望置之不理,对法律的审判无所畏惧,它才是校园集团暴力的真正根源,施暴者侍“它”无“恐”,胆大妄为。

它到底是什么呢?笔者以为是:钱、权、众。

一、侍“钱”无“恐”。

如今,校园里流行一句话即“打架就是打钱”,细想是有一定道理的。施暴者往往会有一种不约而同的想法:只要我打不死你,无非就是花点钱去医院给你把伤看好,再用钱给你点补偿,之后了事。实际上,这种拿钱了事的做法在校园里早已广泛流行,几乎成为校园暴力的了事原则。这一方面利用了受暴者很容易满足金钱补偿而抵消所受伤害的心理,另一方面,也无形中滋长了这些家里钞票多多的施暴者无所谓的心理。于是,钱成了解决一切问题的筹码,用它可以买来施暴前的无所畏惧,施暴时的大胆出手,施暴后的不痛不痒,也可以买来受暴者躺在病床上时的消气解恨,伤好病愈时的息事宁人,重归于好后的不好意思,甚至是用受伤顺便捞钱的暗喜或用生命为家人留遗产的畸形设想。

当然,如果受暴者也是不缺钱的主子,他并不稀罕你的钱,同时,必须要你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给施暴者沉痛的回击。于是乎,双方只能拼谁的钱多,拼谁的理多,拼谁的权大,最后,只能在法庭上见出分晓。在陕北某县城,一位法院院长的儿子绑架并杀害了一位城建局局长的儿子,两家拼尽全力,绑架者才被绳之以法。

据调查,在本文案例中,刘某是独生子,父亲是当地有名的暴发户,随便拿个十几万,不在话下,而且已经为刘某出钱摆平了多起打架事件,更重要的是刘某从女友李某那儿打听清楚王某是农村孩子,也没什么社会背景,比起他家来说,也不算是有钱的主。有如此饱满的“钱仓”,对手也平淡无奇,也就难怪刘某敢为“爱”伤人,在他看来,无非是他爸拿钱再次给他摆平此事罢了。

二、侍“权”无“恐”。

在古代中国,权对解决人事纠纷有着赤裸裸的决定作用。孔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但是,殉葬制度还是残忍地延续了几千年;孟子也感慨的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炮烙酷刑,酒池肉林,烽火戏侯,杀母立子,广陵之曲,杯酒释权,东林党案,文字之狱,谁又能保证这种赤裸裸的权的阴魂不渗透在如今这些年轻人心上?我爸是市长,我舅是县长,我叔是局长,我哥是校长,我理所当然就是学生中的“生”长了。打一次人我能高枕无忧地上课,打两次人我还能逍遥自在地笑看众生,打三次人我依然能纵横驰骋。有“权”为我保驾护航,我乘风破浪,为所欲为,无后顾之忧、前途之虑,照样领毕业证,照样工作到手,如不乘机耍耍威风,满足一下称王称霸的小小野心,岂不是虚度“学”时,浪费“权”光!

据调查,在本文案例中,刘某的家庭在当地有权有势,在教育界后台也很硬。刘某也承认自己从小学到初三一直都是“混”界老大,被学校开除许多次,也转学了许多次,但在“后台”的帮助下,结果几乎是毫发无损,那么,初来中专,又怎会轻易让自己的女友受欺负,让自己的辉煌过去就此消失,“侍权立威”的惯性思维自然就变成被打者的血流满面了。

三、侍“众”无“恐”。

对于那些校园暴力的跟随者,我们应该辩证地分析,这些人也许内心并不想伤害别人,也不想前去打架,但是,在事情发生的一瞬间,他们还是自然不自然地跟着出动,最后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动手。最大的可能是为了某种江湖义气,愿意为朋友两肋插刀,勇往直前。细想,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对中国传统忠义观念的错误理解。从孔子之仁,屈原之溺,扶苏之死,晁错之冤,岳飞之悲,水浒之义,袁崇焕之哀,张学良之困,到胡风之怜,王实味之惨;从《马粥街残酷史》、《学校风云》到《水浒传》、《杨家将》,忠义观念早被记载在教科书上世世代代相传,被录进影视文学中千遍万遍演绎,这些或偏离忠义本义或充满暴力色彩的道德宣传已深深扎入了如今喜欢标新立异的年轻人的头脑中。狄尔泰说,教育的过程就是一种历史文化过程,维果茨基说,最重要的因素是掌握拼接语词传递的全人类的经验并内化到心理结构中。所以,当《无间道》风行之际,内地就出现了校园卧底,当《天下无贼》播出后,兰州就出现了“无贼”小偷,那么,在校园集团暴力中,出现为“义”而蜂拥出动的尾随者也就在所难免。

当然,也有一些为“利”而动的人。教育学认为,为谋取个体或群体的功利性利益为目的的失范行为,其目的是理性的手段是违规的,因此,他们跟在众人后面,假如不出事的话,就顺便捞点利益,即使捞不上利益,也可乘机在别人身上练一下拳脚,或满足一下自己在学校里混的不错的虚荣心,或发泄一下内心莫名的积怨和不满。相反,要是出事了,反正那么多人,学校该追究谁的责任呢?即使追究,也有那么多人,追究者不可能狠心的一网打尽,只给些象征性的惩罚罢了,况且,枪打出头鸟,反正还有带头的“大哥”顶着,我怕什么。另外,跟随者也可能是迫于带头施暴者的淫威而无奈出动,这当然是带头者的错,但实际上也应该归于跟随者为“利”而动,因为这些跟随者很可能是想在学校同辈群体中寻求某种可能的长期的保护和发展。

在“义”或“利”的驱动下,加之“盲目从众”的心理煽风点火,带头者的引领和追随者的“众”势互为双方的心理底气,于是,振臂一呼,成群结队,浩浩荡荡,杀赴战场。本文案例中的带头者及大批随从,大多是这样的思维逻辑。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校园暴力的根源主要是“钱”、“权”、“众”,是它让校园暴力的制造者有恃无恐,它们如肚里蛔虫,暗处冷箭,校园阴魂,思想炸弹,既有十足的破坏力,又让人难以防范,不给予彻底清除,校园集团暴力就难以根除。

那么,如何让校园集团暴力的制造者无“侍”有“恐”呢?

策略一:断绝家庭的“钱”源。

鲍尔斯的批判教育学认为,应该揭示教育现象中的利益关系和不平等、不公正,仅仅依靠收集和整理统计数据是不够的。他说:“人们已经视不平等不公正丧失意识,将之看成一个自然的事实,而不是某些利益集团制造的结果。”我们完全依靠对孩子的道德教育或象征性处罚而期望他们变成社会道德规范者,是事倍功半甚至很徒劳的做法,我们可以从家长的钱袋子上做点文章。当处理校园集团暴力时,我们须查清事件,理清关系,做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坚决杜绝家长对处理过程有任何实质性的干涉,更不能因为家长的各种态度而改变处理结果,否则,会使事件恰好走向施暴者所希望的方向。现实中,家长干预校园集团暴力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钱。比如,家长给受暴者疗伤后又送钱贿赂受暴者,希望其不要追究他们子女更多的责任;家长对事件处理者进行宴请,送重礼进行贿赂,以期改变既定的处罚结果。面对家长的钱的诱惑,受暴者是如何的态度我们无权干涉,但是,作为处理者则须判罚公正,铁面无私。在本文案例中,直接开除刘某,严重警告其女友李某,是可取的做法。即使不开除刘某,也必须让他知道,假如他家人表示自己闯下的祸自己收拾,断掉他的“钱”源,他可能会收敛许多。

策略二:堵塞内外的“权”源。

贝克的“标签论”认为:道德失范是一种政治现象,权力常常是决定谁去贴失范者这个标签以及谁被贴这个标签的关键因素,必须改造社会关系而不是失范者。实际上,校园集团暴力的屡屡发生,也往往与学校内外部的权利支援有很大的关系。一种情况是:施暴者与学校内部某执事者有一些特殊关系,这种关系很容易变成施暴者的心理支撑。当他们施暴后,也往往得到内部权利的实际支援:干预处罚过程而使得处罚结果有利于施暴者一方;另一种情况是:施暴者往往通过家庭的关系而找到可以直接左右执事者的更高一级的权利,用他们来向执事者施加影响,从而使处理结果有利于施暴者。

从人情角度看,这两种情况都是有情可原的,内部权利确实想帮助自己的关系户,如果不管,很可能会受到别人的嘲笑或愤恨,从而感到自己权利的某些失效。外部权利倒不是一定要显示自己权利的影响,只是迫于情面出手相助,尽快了结求情者的不断纠缠罢了。但是,权利的介入会改变正义结果和公平性质,很容易成为施暴者再次施暴的心理支撑。当那些权利一直要庇护暴力直到实在无法遮掩甚至自己也粉身碎骨的时候,我们也许会迷惑,愤恨,却很少关照这种庇护给那些受害者带来的痛苦。另外,由于校园环境的封闭性和处于政治权利的边缘,校园集团暴力中的滥权徇私很难得到曝光,内部消化的几率非常大。因此,我们必须杜绝一切内外部“权”的庇护,执事者本身必须公正廉明,严于律己,更要敢于抵抗这些不正当的干涉,不怕惹人,不怕惹祸。同时,我们还要加大各种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视野。比如,多多听取学生或老师的各种意见、建议及投诉。以便及时作出准确、公正的裁决。

策略三:粉碎追随的“众”源。

曾子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撒塞兰德说:人的社会化取决于他们与谁交往;米尔斯说:互动性重要他人之间,自我意识能力差,重情义,易激动,拥有不良的行为习惯和不健康的个人需要。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校园集团暴力的追随者,笔者以为,虽然他们有共同的情感需要,很容易走在一起,但更本质的是,在这些施暴者内心深处,深深烙着一种可怕的情感:对生命的漠视和对弱者的冷漠。这种情感一旦在某种合适条件的诱发下,很容易演变成一种恃强凌弱的暴力行为。在本文案例中,刘某在家庭的钱权庇护下,已经把对弱者的欺凌视为家常便饭,甚至成为一种惯性思维,每次伤害了别人,在自己内心没有丝毫触动和忏悔,对以后的类似行为没有丝毫的警戒。对于这类人,我们不能只抱着那些“不该当他们为罪犯来关、卡、压”之类的空洞的德育理论,恰恰应该他怕什么就给什么,以罪犯来论也不为过。对于大批追随者,我们应该仔细甄别,全面教育。首先依据“树倒猢狲散”,“群龙无首”,“擒贼先擒王”这些心理,给予常规性的处罚,必须看到他们发自内心的改过自新。比如,当着家长面让学生作保证,且须写上这样一句承诺:如果再有违反校规之举,我一定自动退学;又如停课,写检查等。其次,选择一些有权威者(最好是班主任)和他们进行心理交流,给他们晓以大义,让他们明白事理,最后,鼓动他周围的重要良性同伴,帮助他树立学习目标,引导他全心投入人生目标的奋斗中。如此,就会彻底粉碎这一个小团伙,避免在主犯离校后仍然背地怂恿他们“杀”人,充当主犯实施报复的无形黑手。

总之,我们只有斩断“钱”、“权”、“众”这三个罪恶根源,让暴力制造者无“侍”有“恐”,心有敬畏,校园集团暴力的温床就难以形成,枝叶就难以繁茂,再用良性的校园文化施“正”灌“善”,方能全面根除校园集团暴力,学校教育方能正本清源,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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