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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来源: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量: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为深入推进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学校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校党委书记王建平立即组织召开党委会并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整改落实工作。王书记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要按照“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问题清单、分别认领,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的工作思路和“定责定人、立行立改,讲求效率、主动工作,聚焦问题、按时交卷”的总体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既立足当前学校突出问题整改,又着眼完善长效机制,着力做到条条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党委会将巡察反馈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细化,形成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台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与各部门沟通联络,跟踪任务进展,加强工作督查,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建平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向东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成 员:布仁班泽尔、郝喜存、额尔登布拉格、敖特根玛、阿拉腾敖日格乐、钱淑琴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办公室,郝喜存兼任办公室主任,额尔敦巴特尔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各处室、系部、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承担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巡察整改的重要问题及重大事项,确定整改方案,审议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牵头各项整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整改工作,推进整改落实;检查、收集、汇总、上报整改情况,撰写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今后努力方向

学校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狠抓整改工作不放松,推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着力打造锐意进取、团结合作、勤政高效、廉洁自律的班子集体。

二是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对整改到位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时间跨度较长和需要在今后长期坚持的,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跟踪落实,加快整改进程;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调整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积极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增强抓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活。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抓手,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查找和及时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能力素质、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及涉及师生利益、师生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结合巡察整改,进一步推动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将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提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