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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就业监督咨询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5      浏览量:

为畅通毕业生就业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就业工作要求再次发布,请各系部和个人严格遵守教育部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要求。

一、“三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二、“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口档案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

现将我校就业监督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监督咨询电话电话:0477-5113311

联系人:沙老师

邮箱:43776930@QQ.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招生就业处

2022.6.5